中国华星(00485)发布公告,于2024年5月17日,公司接获于同日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出针对公司的清盘呈请。该呈请由钱晖女士(为债券B的持有人)作出,旨在根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的条文,将公司清盘。该呈请涉及债券B的未偿还款项合计390.19万港元,并将于2024年7月31日上午十时正于高等法院聆讯。
公司正就有关事宜寻求法律意见及与呈请人进行磋商以达成和解,并将于适当时间通知其股东及投资者有关该呈请的任何重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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